违背方案报告指南(适用于GCP)

发布日期:2023-07-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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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需要报告的违背方案情况包括:①重大的违背方案:研究纳入了不符合纳入标准或符合排除标准的受试者,符合中止试验规定而未让受试者退出研究,给予错误治疗或剂量,给予方案禁止的合并用药等没有遵从方案开展研究的情况;或可能对受试者的权益/健康以及研究的科学性造成显著影响等违背GCP原则的情况。②持续违背方案,或研究者不配合监查/稽查,或对违规事件不予以纠正。凡是发生上述研究者违背GCP原则、没有遵从方案开展研究,可能对受试者的权益/健康、以及研究的科学性造成显著影响的情况,研究者/申办者的监察员应提交违背方案报告。为避免研究对受试者的即刻危险,研究者可在伦理委员会批准前偏离研究方案,事后应以“违背方案报告”的方式,向伦理委员会报告任何偏离已批准方案之处并作解释。

2. 送审责任者:送审责任者为主要研究者或项目负责人。临床试验的申办方应协助主要研究者或项目负责人准备送审材料。

3. 报告时限要求:

3.1重大的违背方案应在发现后1个月内报告。

3.2其它违背方案如发现,应每个季度汇总报告一次。

4. 报告流程

4.1主要研究者或项目负责人按“送审文件清单”准备违背方案报告材料。主要研究者或项目负责人应先向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报告,经机构办公室审核后,再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系统(网址:https://lzrygcp.wetrial.com/)报告到伦理委员会办公室。

4.2电子版材料要求:违背方案报告、违背方案列表、伦理递交信需要提供WORD格式的文件;其它涉及签字的文件还需提供签字扫描件。

4.3书面材料要求:

4.3.1需提供1份与电子版一致的材料。

4.3.2装订要求:无。

4.3.3递交违背方案报告材料时,需另附主要研究者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的伦理递交信(我中心模板),一式两份(或根据申办方需要)。

4.4伦理委员会进行审查前,主要研究者或项目负责人、申办方应根据伦理审查付费须知支付伦理审查费,并将付款凭证上传到柳州市人民医院伦理审查系统。

5. 伦理批件/意见领取时间:会议审查,会后5个工作日内可领取;简易程序审查,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可领取。


(具体见下载中心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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