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完成报告指南(适用于GCP项目)

发布日期:2023-07-28

来源:

点击数:

1. 研究者/申办者研究完成报告临床研究,应及时向伦理委员提交研究完成报告。

2. 送审责任者:送审责任者为主要研究者或项目负责人。临床试验的申办方应协助主要研究者或项目负责人准备送审材料。

3. 报告流程

3.1主要研究者或项目负责人按“送审文件清单”准备研究完成报告材料。主要研究者或项目负责人应先向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报告,经机构办公室审核后,再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系统(网址:https://lzrygcp.wetrial.com/)报告到伦理委员会办公室。

3.2电子版材料要求:研究完成报告、伦理递交信需要提供WORD格式的文件;其它涉及签字/盖章的文件还需提供签字/盖章扫描件。

3.3书面材料要求:

3.3.1需提供1份与电子版一致的材料。

3.3.2装订要求:按伦理递交信递交清单的顺序依次排列文件,中间用隔页纸标明文件位置,打三孔穿线装订好后交到伦理委员会办公室(如材料较薄,可不打孔,用普通订书针装订)。

3.3.3递交研究完成报告材料时,需另附主要研究者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的伦理递交信(我中心模板),一式两份(或根据申办方需要)。

4. 伦理意见领取时间: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可领取。

(具体见下载中心)

关闭

©版权所有 2020  柳州市人民医院    技术支持:博达软件   管理登录

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098号    桂ICP备06011751号-1

快速服务热线(咨询、投诉、建议):0772-3612345    邮编:545006    地址:广西柳州市文昌路8号